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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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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在当当上买书有点上瘾, 心想反正又不差这点钱, 喜欢的这买呗, 反正我也没啥花钱的嗜好。 然则,看着书房里的书越来越多, 堆得东倒西歪的, 真TMD有压力。 我一年也才有时间看几本书, 买这么多干嘛。不过心里总是自我安慰, 将来比较闲了花个一两年的总是可以看完了。不过, 读完又如何? 最近在《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里学到这么个词 “功能性文盲”,意即一个人先期限储存的见识往往会成后来吸收新东西的障碍。那些事情那些人那些书,使你成为现在的你,于是你就有了成见, 再读书, 就不是一张白纸任意描画, 而是顺我者昌逆我者呸了。也是, 年轻时通过读书才能建立清晰的世界观, 那么, 现在接着读要干什么呢?
想来, 在大学时我最喜爱的两个作家是BARBARA TUCHMAN 和EDITH HAMILTON,现在还是。 (其实当时还喜欢汤因比, 还发过宏愿要把他的《历史研究》全本翻译过来, 不过现在我已经不是他的粉丝了。) 当时对EDITH HAMILTON 比较仰慕,除了因为书实在写得好以外, 还因为想拿她的经历来当人生范本。她1863-1967在巴尔的摩一所中学任校长二十六年。退休才开始写作, 第一部著作《希腊方式》问世时已六十有三。所以我在宿舍里一边看书一边想, 嗯, 我也可以这样么, 年轻时先挣点钱花花, 老了再象茵梦湖的结尾一样“他把椅子也拉到桌前,拿起一本摊开的书本,专心致志地研究起他年轻时就已下过工夫的学问来。“这样不是鱼与熊掌兼得么?
不过现在越想越不对, 人家汉密尔顿老奶奶天生异禀,九十华诞还专门去了趟希腊。更酷的是, 她还有忠贞的同性爱人,(Girlfriend: Doris Fielding Reid ,together 60 years),一辈子不用相夫教子, 也少受了很多闷气。 俺们凡人能跟她比么。 估计到了60岁就只会拄着拐仗玩失忆了。

Edith Hamilton (1867-1963)
本来我就对时间飞逝这玩意儿很紧张, 整天在心里唠叨着But at my back I always hear
Time's winged chariot hurrying near,结果今年又不小心读了村上春树的短篇《游泳池畔》 ,里面的那个口叙者假定他可以活七十岁的话, 那么他决心在三十五岁那年春天拐过人生转折点。 所以生日的第二天, 他一早起来端详了自己半天, 又回忆起这半生,然后就迷惘地哭了。哪哪, 看得我都喘不过气来。 是得做下半生计划的时候了。
这时,亲爱的塔奇曼老奶奶就现身说法道:
On June 18,1940, the day Hitler entered Paris, I was married to Dr.Lester R.Tuchman, a physician of New York, who not unreasonably felt at that time that the world was too unpromising to bring children into. Sensible for once, I argued that if we waited for the outlook to improve, we might wait forever, and that if we wanted a child at all we should have it now, regardless of Hitler.

Barbara Tuchman(1912-1989)
所以我很快拟定了四十岁前的计划:
一。 全程马拉松跑进四小时。
二.翻译TUCHMAN的几本还没译的书: THE ZIMMERMANN TELEGRAM, THE PROUD TOWER, A DISTANT MIRROR, 还有THE FIRST SALUTE。
看起来事情有点多, 不过不怕, 有催马乐《高砂》为证:“高砂峰上花柳香,好似贵家两女郎。我要两人作妻房,好似两件绣罗裳。不可性急徐徐图,定可会见两姑娘,貌比初开百合花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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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台湾《壹周刊》)
当提起长发飘飘,人称仙女的宅男至爱——陈绮贞,有些圈内人会出现奇怪表情,一副根本不是这回事、你被骗的样子,认为她压根就不是仙女,果然煮鹤焚琴最杀风景,真是不说不知。
她的唱片不靠拢树大可遮荫的主流唱片公司,自行搞独立制作小本经营,在如此的景气下,每张都有卖过两万张的基本盘,聪明努力一如陈绮贞,旁人还是不忘指指点点,人生果然没有稳赚不赔的生意!
目前在台湾展开第二次巡回演唱会的陈绮贞,说家里没有电视、沙发、网络,连电脑都放在工作室,看似离现实世界很远,但她的不食人间烟火,到底是种商业包装?还是随性中带着认清事实后的脚踏实地?
陈绮贞看似弱不禁风,其实她个性上有着坚持与倔强的一面。
没劲就会很想死
江湖传闻很多,有人说,表面上一如粉丝眼中是个仙女的陈绮贞,其实对她个人的演艺事业很有一套经营想法;另一方面,入行9年的陈绮贞,却是少数到现在还不去中国大陆开拓市场的歌手,我笑她有这么不爱赚钱吗?
“价值观都是比较的。跟上班族比,我蛮爱赚钱,但跟这圈子比就变成仙女。赚钱要付出很大代价,我没那个能耐,不能没有假日、没有自己的生活,我很需要踏实生活,例如可以半夜走路去买豆浆。
“我去过中国大陆做宣传,平均两天就换一个酒店,演出还要我唱对嘴,结果回来病了两个礼拜;我问自己为了富有要这样吗?还是再等一下,也许有更好的方式,开心又不必付出这样的代价。”
陈绮贞懂得自己在歌坛的定位、也知道自己如何用最少付出换取最大收益,这都是做生意的基本法则。
“每次发片前都想,该不会有一首歌大街小巷都在播吧?但从没发生过,也许音乐赋予我不是当个大众都接受的歌手。
“成功对我来说,是有没有把我自己过得很精彩,做的事情不好玩或不起劲了,我会很想死。有歌迷说准备好拿老人年金买我的唱片,要我唱到老,我觉得哇!好耶!这个远大的目标不错,可以一直唱下去,就是我的野心。”
专辑自己骑车卖
要说陈绮贞是仙女,她却是唯一一个骑着摩托车到各大唱片行卖自己专辑的女歌手,因为她从小就在处女座又是会计的妈妈的训练下长大。
“妈妈从小要我独立,这是我个性中比较踏实的一块。大班时,妈妈就叫我自己坐公车去姨婆家,也做很多一般小孩不会被要求的事情,譬如自己洗衣服、洗袜子、煮饭。远足前她会画一张表,做一件事情可以领几块钱,慢慢累积远足的费用。
“我跟爸爸比较像,爸爸以前是美军俱乐部的鼓手,不按牌理出牌,妈妈个性很实际,没那么敢作梦,因为她是养女。我爸是一个浪漫的人,会突然想研究茶壶、开餐厅,小时候很多照片都是他拍的,还带我去参加小朋友选美比赛,童年记忆只到他们离婚,后面一大段空白,没有任何照片。
“小时候家庭状况曾不错,老师对我特别好,我是少数家里有钢琴的小孩,进去就变成副班长。小学生的世界很残酷,看到流鼻涕脏脏的小孩,会想还好我不是,考上敦化国小音乐班,爸妈刚好那时候离婚,我变成班上那个流鼻涕的小孩。
“妈妈带两个小孩又有负债,硬要我继续学音乐,每天跟我说,你学音乐一个月3千(台币,下同)、房租要4千元,还有水电吃饭钱,所以水要省、只留冰箱跟台灯的电,很痛苦,便服日都穿制服去,班上还有另外一个同学穿制服,只有我们两个知道内心的感触是什么。
“我从来没在学校订便当、订牛奶,都吃5块钱的面包,熬到五年级,学校突然说要改成蓝色体育服,一套三百多元,因为穿的跟全班不一样,每礼拜有两天很不想上学。有次老师当着全班说:‘陈绮贞,你要不要大家凑钱给你买衣服?’我忍到毕业都没跟妈妈说。长大后穿衣服买名牌,就想到这件事情,第三张唱片我才去Eros(高级发廊),也很不喜欢让人家洗头或擦指甲油。”
爱情比烟火灿烂
生活需要计算,爱情却不适用任何算式,是加减还是乘除,只有陈绮贞心里有数。她和吉他手钟成虎是情侣,也是事业上的伙伴,却对婚姻没有憧憬。
“《Pussy》这首歌,我跟小虎说录音室很无聊,他就说我们去台北车站录,我觉得好high,他把麻烦事搞定,订了一天真的去街头录音。这是我灵光乍现的小火花,他把它变成灿烂的烟火。
“爱情对我来说很重要,问题不是结婚与否,而是有没有办法跟另一个人生活。我不会想从爱情得到结果,只期待有个人触动我某种别人不曾有过的感觉,不用去追求,能不能维持或变成其他更多东西。
“我习惯跟人家保持一种距离,没有一个人可以知道我所有的事,连小虎也是,因为我都拐弯抹角用写歌词来表达想法了。自从小时候妈妈偷看我的日记,我开始设计自己的语言,让妈妈看不懂,国中时交男朋友,对方妈妈把我寄给他的信全部退回来,我很伤心又很羞耻,竟然被第三个不知道他长什么样的人读过,慢慢我写的东西就发展出一种希望人家看不懂的欲望。
“我不是一个很正常的人,没那么清高,也没懂得世俗常规,渴求有一个人可以从我一片混乱的生活中,还是看得到我自我蒙蔽的一面,那是一种互相理解,不管你去多远的地方、做错得很离谱,还是有人说他相信;或有时候变了,他会拉我一把,告诉我可以变成更好的人。”
人生要细水长流
成长过程并不顺遂的陈绮贞,难得让灿烂笑容出现在脸上。
看见别人对名利斤斤计较,我们难免会口诛笔伐地为对方安插个“现实”的罪名,而陈绮贞最现实的地方,只不过是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麽;不要的又是什么!
经纪人陶婉玲说,很多歌手随着机会漂流,一旦把自己用尽停下来,代价更难承受。陈绮贞其实很清楚不急在此时,一旦决定要做,她是更实际知道每天要做什么事情来完成这个目标。
“植物有些特性为了繁殖,我觉得也很像人性。花苞很多都不开就要剪掉一些,让它专注开一朵花,很像人,杂务太多事事都不成,一定要放弃掉一些,让自己唯一的东西可以绽放。”
比起其他歌手,陈绮贞不积极却细水长流。当年唱片公司把李心洁、徐怀钰、吴佩慈和她一起包装推出《少女标本》往香港探路,只有她在香港乐坛闯出不错成绩,连陈奕迅都十分赞赏她的音乐。
面对最糟的一刻
而今她每张专辑发片都固定有两万张的销售量,两场位于国际会议中心的演唱会一售票,12小时内卖光加场,甚至她独立制作的Demo系列,都是唱片圈限量行销策略的先锋,不过她坦言对工作,总是犹疑大于行动。
“我的偶像是莎士比亚,他必须写很多剧本才能养活他的剧场,但他叙述的方式让剧本可以留很久、不断被各种方式诠释,让人感动、表达出观众内心愤怒,写歌我比较期待做到这样,而不是自溺地表达自己的情绪。
“我随时都觉得自己还没准备好,写完的歌都担心还不够。我有焦虑症,这是我唯一跟妈妈比较像的地方,即使在小Pub演出,我都想该不会没有人来吧,心头突然一揪,最糟的状况会是什么?我还撑得住吗?”
唱作才女担心作品完成度不足;家庭主妇担心牛奶、面粉涨价后的连锁反应,可见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焦虑,撑得住吗?要活下去当然就会撑得住!
后记:当仙女下凡
虽然陈绮贞的外号叫仙女,但经纪人跟助理却在现场,七嘴八舌地公布她在行的项目,例如整理家里、煮养身茶等等,并封她为神农氏。“我很喜欢学习一些生活小常识,农民历后面什么配什么不能一起吃,我都背起来。
“我爷爷是中医师,家里有很多医书,最近睡前催眠读物是《黄帝内经》,比如说各地气候跟吃的不一样,治病的方法也不一样。”曾经好长一段时间,她以摩托车代步,认为自己记台北市的路功夫一流,“导航系统还没我走的路好,万一不唱歌,我当计程车司机也挺厉害的。”
看!连下一步都想好了,如此深谋远虑、高瞻远瞩,假以时日陈绮贞出现在其他报章杂志的单元,应该是《做生意》的财经版。
附送超甜美照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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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一直希望中国人能拍出类似《勇敢的心》那样的战争场面,陈可辛说他要拍的是战争片不是武打片,所以我对投名状一直报有很大期望,但看完之后还是多少会有些失望。
先夸一下, 金城武在乱军中取敌将首级这部分真不错。在电影人物设计中我最喜欢姜午阳这样年少嗜血的家伙, 从名字就会想起十三岁当街杀人的秦舞阳。其实刘德华和金城武的打斗还蛮现实主义的, 但李连杰到底是打星出身, 招式仍然太有武侠片风格,夺炮时居然一刀砍断七八只脚,那刀还真不是一般的利。
说到战役, 还是有很多破绽的。 舒城占役看似现实主义, 但基本上从一开始整个战术设计就完全不现实。由于太平军的火枪兵射程是三百步, 山字营的箭手身程是两百步,为了弥补这个差距,就要由敢死队做前锋掩护着前冲一百步。 但是从常识出发, 箭手在枪林弹雨中狂奔一百步后, 应该已是气喘吁吁,就算是能站住脚步搭弓放箭, 准头和射距必然大失。何况为了不伤及前面的勇敢死队,箭是朝斜上抛物线放的, 这样两次折算, 恐怕射程都不到一百步吧。 再说箭手和火枪手不一样, 对臂力和技艺的要求很高, 山字营草莽出身, 虽说勇气没有问题,要 手和敢死队配合做这么复杂的战术,不亦难哉。 实际上, 从十五世纪到十九世纪, 要正面突破火枪手的堂堂之阵, 要么用骑兵冲击, 要么枪炮对攻。 舒城之城的战术,恐怕是哪位军事游戏爱好者想出的吧, 所能只考虑了射程和人数这种机械的变量, 对体力值和训练度就无法纳入计算了。
攻打苏州也有点奇怪。 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 攻打这种坚城要么就是用攻城炮轰塌城墙(李鸿章的拿手好戏),要么就是挖掘坑道至城根下再放火药(太平军著名的穴地攻城法, 最后曾国荃也是用这招打下南京城),比较浪漫的架云梯攻城只能用来打打土围子。 看山字营这穷样, 可能比湘军还土, 开花大炮应该是没有。 他们在城下挖了些之字形战壕, 已经相当接近城墙, 那应该是要搞穴地攻城才对。 可当庞青云要发动攻城时(既然他准备两天内攻下, 就算是赌, 也要有点把握), 既没看到坑道也没看到大炮,(好象连云梯也没有) 只见士兵们很酷地从战壕中伸出枪来。 敢情他们是吃饱有力气了要用火枪把城墙射个稀巴烂么?
至于说苏州杀降的事, 在这件事上其实庞青云的做为要比表面看上去的合理得多。 我们先看一件类似的事例, 主角是伟大的拿破仑。 1799年他从埃及进军叙利亚,在攻占雅法城时, 两个法军军官接受了三千名土耳其守军的投降,答应饶了他们的命。但拿破仑以军粮不足为由, 把战俘们赶到海边枪决了。 对这点, 即使是皇帝的敌人也并不多加责难 ,反而有很多正面的评论。(“有时可能不得不使用令人毛骨悚然的手, 才能取得军事上的丰功伟绩。”这句话来自1902年出版的英国人写的拿破仑一世传)。 我们现代人觉得屠杀放下武器的战俘好象是一件残忍得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在当时无论清军还是太平军,屠杀战俘都是司空见 的事,这可是你死我活的内战啊。 何况庞青去也确实没有粮食供应, 又不可能就地释放刚投降的顽敌(看看他们要馒头那个狠劲), 难道要他留一队兵下来守着战俘们就地饿死吗?当然, 另一个指责他的论点是背信弃义。 但首先太平军的投降并没有与他这个军中首脑谈判, 赵二虎只是二把手, 并没有接受投降并许诺保命的权利。 我们只是想当然的觉得人家投降的还把人家杀掉好象很不够意思, 但要记住,在朝廷眼里, 太平军是一股叛党, 按律本来就当斩。 如果要以保命或其它条件为前提来投降的话, 你也是要有谈判的资本的, 而不是把敌人想当然的当成好心人。 比如石达开在大渡河边途穷时自赴清军大营, 想以死挽救部下的性命, 结果还是全军尽被屠杀,因为对清军来说, 消灭他本就已是迟早的事。那个乱耍酷的的苏州守将黄将军, 自己不愿投降, 又不希望部下牺牲,(这倒还不错, 有点象丁汝昌)但他手中有牌又不好好谈判,先是找错了二把手来谈, 而且还羞答答地不好意思说投降, 临死前才说出来。(当然, 他这有点象把命送给赵二虎, 所以二虎感动也是正常的。但总是很一厢情愿,赵二虎不吃他这一套怎么办),这样就没有得到敌方的正式许诺,这做领导的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再说了,赵二虎这家伙凭啥对庞青云意见那么大。 从他在为那两个强暴民女的士兵辩护的话里就可以看出, 他手下不知流了多少无辜者的血泪,怎么忽然变成善男信女了 。 当然,可以解释为他对死去的黄将军做了承诺。 不过, 我还是觉得这样说服力不强。 从现实的历史来参考, 真正中的苏州杀降, 是李鸿章跟太平军谈判, 由戈登做保人(因为太平军认为洋人信用比较可靠)。但清军入城后, 先找个借口把戈登调到其它城市几天, 然后就在宴会上动手把降将干掉。 可怜的戈登觉得自己英国军官的荣誉受到了污辱,拿着手枪到处到李鸿章要决斗, 后来离开中国时也不肯接受清廷的赏赐。所以剧本其实可以这么写: 黄将军和庞青云谈判,赵二虎因为在绿林中以言而有信闻名,被双方认可为谈判代表。因为缺粮又急于打下苏州,庞青云对太平军的条件一口答应。 黄将军本人在安排投降事宜完成后在赵二虎面前自尽, 二虎深受感动。这样不是比较好吗,黄将军看起来也会比较象先秦义士什么的, 不象日本漫画里的人物么?我觉得电影对太平军的描述里带着一股日漫气, 比如灿烂的服饰代表的富足(连火枪兵都穿着盔甲,真是太阔气了),对苏州城里用几个饼喂饱全城人的流言(让人想起耶酥的神迹),还有这个神秘兮兮的黄将军,让人想起日本小说里对岛原义军和天草四郎的描述。 。俺们中国人对太平军可一向没这么多幻想,可能是针对海外市场的设计吧, 又搞这些神秘的东方人之类的东东。
说了这么细枝末节, 还是来说说投名状的主题吧。 当然, 本片是关于兄弟情谊及其背叛的故事,中国人最喜欢这类故事,所以刺马拍了那么多次。 然则,义气是什么?他们凭什么要相互忠诚呢?相互爱慕么(笑?)。不,凭着他们杀死的无辜者的血。 他们身处乱世, 过着刀头舔血的生活, 生命经常都在寄托在伙伴身上,因此他们为了增强相互信任度,需要建立更紧密的类似血缘关系那样的纽带。 那为什么要杀死外人来证明他们的相互忠诚呢?因为这种兄弟关系是最坏的一种, 也就是排它性的。 不是有句话, 爱国其实就是恨外国么。他们的兄弟关系, 就是相互忠诚是建立在对外人的利益完全蔑视的基础上的(当然,严格说,外人指不是山字营的人)。但义气这么形而上的东西,只有当你相信了, 它才存在(这一点跟爱情很象)。 当然, 有些人从头就不太相信义气, 那么义气就不太能束缚他,而有些人到死都相信义气(这也很象爱情,哈哈)。 随着他们的征战, 义气在三人间发生了变化。 对赵二虎来说, 他不仅对庞青云要讲义气, 他对山字营的人也要讲义气, 他也同样爱惜自己的荣誉(你能为你的爱人牺牲你的荣誉吗? 为你的兄弟呢?)。但这样就会与庞青云产生了裂痕 。对姜午阳来说,虽然跟从赵二虎更久, 但庞青云显示了远比二虎更高的才能和理想, 对一个纯朴的青年来说, 怎么能不更信服这个大哥呢?所以在庞青云与赵二虎的几次冲突中, 他都站在了大哥这边。 即使发现庞青云要对付赵二虎时, 他也马上委过给了外人(当然,这回的外人是婶子,但还是外人)。直到看到二哥的尸体, 这个只有直线思维的青年, 也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 至于庞青云,对他来说, 义气始终还是第二位的吧。他有自己的野心和理想, 他可以对自己解释说, 为了达成一个好的目的, 可以采取恶的手段,为了多数的利益,可以牺牲少数,很黑格尔主义,不是吗? 在二十世纪的革命史中, 我们将可以不断地看到这样的人。
说到徐静蕾演的莲生, 其实我比较喜欢她前半部时的样子,进城后肌肤粉嫩,媚眼如丝,已经不过普通脂粉罢了。 在残酷绝望的战争环境里, 人是要找精神寄托的, 莲生是庞青云野心之路上唯一一道柔和的光线。(“永恒之女性,引导我们飞升”)但进城后,象她这样的女人对庞青云来说并不稀奇,所以电影并不强调她是庞青云杀死赵二虎的原因, 这是比较合常理的。 姜午阳这家伙水浒听多了吧,什么都往女人身上想。从潜意识分析, 说不定可以说其实他暗恋婶子好多年,自己也不敢承认, 所以最后发现婶子跟大哥通奸后妒火攻心吧。 这起三角恋也说不上谁对谁错, 在古代就弄出这么多人命,在现在变成个佳话也说不定. 话说多年前有个叫尼古拉的法国匹夫, 主持婚礼时看上了新娘塞莉西亚。从此他就故意跟这对新人搞好关系,经常往来。过了七八年,终于跟塞莉西亚勾搭上了。这家伙可比庞青云坏多了。然而,后来奸情败露后,两人双双离婚然后就正式好上了,直到成为在任上离婚的第一对法国总统和总统夫人。要是在投名状的时代, 哼哼。 所以说, 离婚制度可能救了千百万人的性命哪, 这倒是可以要求社会学家做一下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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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北岛在一次访谈中引用了普希金的话: 没有幸福, 只有平静和自由。
二. 《欲望之源》: 在能够控制环境,能利用其技能来达到明确而有挑战性的目标时, 人们会感到幸福。 但奇怪的是, 即使人们在工作时感到了幸福流, 他们还是想如果不工作的话会更开心。
鱼我所欲也, 熊掌亦我所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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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某无知少女很鄙夷地对我说, 你们男人最喜欢大屁股的女人。咳咳, 这简直是对我们男人的莫大侮辱嘛。 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在少女中普遍存在的对男性审美观的各种误解,特写此文澄清之,希望今后不会再遇到这么唐突的问题.
首先要确立分析本问题的方法论. 第一, 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因此男人对女性的审美观, 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它的每个侧面都必然找得到原因. 第二, 从进化论的立场出发, 男人之所以对女人的外貌感兴趣, 是因为他们需要衡量每一个潜在的生育伙伴的健康程度和生育力.
由于女人的生理原因, 其可生育的年龄比男人短得多. 男人到了90来岁还有可能老来得子, 女人(至少是在人工授精技术出现之前的生育能力会随着年龄下降,直至更年期这种能力的消失。 因此年龄就是一个女性生育能力的重要信号,这样,男性对女性的审美观, 就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年轻的基础上, 因为年轻就意味着多产的可能。
因此, 我们可以从一般所谓女性美的各个方面, 来考察一下男性审美观所来源的物质基础。
只要一个人走进任何商场的一楼, 就会意识到女人肯花多少钱和时间在保养她们的肌肤上面.对于很多25岁以上的女人来说, 护肤,洗脸简直是生活的重心.因为白皙、红润的肤色代表青春、代表女性——从来没有生育过的女性。这就是为什么各个年龄段的妇女都要竭尽全力保持这种肤色的原因。她们试图模仿那些刚刚成年的少女的美,普遍地希望自己的皮肤光洁润泽,并采取各种办法来达到它。年轻人的皮肤之所以清新亮丽,是因为每隔两周它就会自动换一层新的细胞,这样,皮肤的颜色就好像永远是新鲜的。随着皮肤的老化,这个过程会慢慢减缓, 这样就使得皮肤发干并不再柔软有弹性。 而对年轻姑娘来说, 最大的梦魇则是脸上的痘痘. 实际上, 更容易得粉刺的是男性而不是女性,只是男性不那么在乎而已。原因很简单,导致粉刺产生的分泌过盛现象是由雄性激素引起的。(女性也可以分泌出少量的雄性荷尔蒙,但男性的分泌量是女性的10倍。) 如果女性脸上长得过多,则可能意味着体内的雄性荷尔蒙分泌过于旺盛,或皮肤对雄性荷尔蒙过敏。而在妇女身上,任何与雄性激素相关的标志都是与生殖意义相反的。另外, 粉刺 常常意味着感染(粉刺是由细菌引起的),意味着更加厉害的病症(如麻疹呀什么的),或者皮肤上生有寄生虫,在这方面, 肌肤则是健康状况的反映.
接着来说说头发.很多傻小子的梦中情人都是长发美女, 那丝丝飘动的长发撩动了多少情窦初开的少男之心啊。 人们之所以喜欢长发,原因之一就是它最能反映出有关一个人的信息。头发一段时期中我们身体状况的活生生的标本。每到一个月,你的表层皮肤就脱落一次,但是如果你的头发长到了肩膀之下,则可以肯定它在你头上生长的时间已经有两年了。这样它就能告诉他人我们经常的饮食习惯、我们所服用的药物,从而提供一些关于这一时期我们健康状态的信息。这确实有点尴尬,但是长头发迷人的部分原因也就在于它是一件历史的东西——有关我们的历史,就写在上面。头发长得越长,揭示的秘密就越多。即使女子留的是短发, 头发的光泽度,也可以体现出她的健康状况。
现在开始说到比较敏感的部分。 男人对女人的胸部的关注几乎是病态的。 在哺乳动物的世界里,人类女性的胸部与众不同。惟有她们在青春期乳房就发育成圆形,并且不管是否出奶都会保持形状。其他哺乳动物的胸部只有在充满乳汁的时候才会鼓胀,喂完奶后就瘪下来。对于其他哺乳动物,胸部不是性的标志。对于黑猩猩、大猩猩和猩猩,胸部使它们厌烦。
在人类中,乳房的大小与出奶的质量无关。 与黑猩猩可伸缩的胸部相反,乳房保持固定不变要付出一些代价。一些女子运动员知道,乳房越大,越妨碍跑、跳以及移动胳膊和上体。在古希腊神话中,亚马逊族强悍的女战士因为右侧乳房妨碍射箭而被割去。乳房的美在于它们的形状,并随着时间而改变。无论人们喜欢什么尺码,激起性欲的乳房总是结实并上翘的。研究表明, 理想的乳房形状自然只会在年轻、未生育过的女子身上看到。因此乳房形状本身就显示了女性的生育潜力。同时,进化使得乳房成为女性存贮脂肪的一个重要部分 。 由于哺乳和照看孩子会消耗母亲的大量精力,如果做母亲的营养不良,很可能难以给孩子喂奶。在传统社会,由于尚未发明婴儿奶粉的配方,产奶的有蹄类动物尚未驯化,母亲不能哺乳是对孩子的致命打击。因此女性的身体脂肪之于男性是一个信号,表明她有能力喂养孩子。
现在我们来说到本文的缘起, 即臀部。 对男人来说, 臀部并不是越大越好, 不然中年大妈就都成了性感小猫了。 关键在于合适的腰臀比。更年期前的健康妇女,腰和臀部的比例(简称WHR)为0.67——0.80。这意味着她们的腰是臀部的7/10到8/10。一位健康男子的腰一臀比例为0.85-0.95之间。睾酮的刺激使他在腹部而避免在臀部和大腿上贮藏脂肪。这给予他男子的“雄性”体形——倾向于在腹部长脂肪。女子的“雌性”体形呈沙漏形——年轻女子在大腿和臀部长有并贮存的脂肪比其他任何部位都多。节食会使上体和乳房的脂肪先减掉,然后才是大腿和臀部的脂肪。这是因为大腿和臀部的脂肪除了怀孕和哺乳期间以外很少使用,它们贮存在那儿,确保即使在接踵而来的饥荒中,身体也有足够贮存的热量成功地完成妊娠和哺乳。女子的拂柳细腰,位于浑圆的乳房和丰满的臀部之间,具有昙花一现之美。在妊娠期间变粗,之后便难以恢复原来苗条的形状。到了更年期,许多女性的腰一臀比例更接近于男性,而不是恢复年轻时的样子。通过对500名到荷兰一家医院接受人工授精手术的妇女所进行的研究表明:事实上,比起年龄和肥胖症来,脂肪分布对妇女怀孕可能性产生的影响更大。一位腰一臀比例小于0.8(即小腰,呈沙漏状)的妇女,其怀孕机会几乎是腰一臀比例大于0.8(即腰较粗,呈管形)的妇女的2倍。如果男人们寻找的正是生育力强的伴侣,那么他们被蜂腰女子吸引并不算是一种巧合。 如果看看美女照片, 有关体形重要性的观点会不言自明。奥黛丽·赫本和玛丽莲·梦露在20世纪50年代展示给影迷们两种不同的美女形象。然而三围为36-24-34的玛丽莲和三围为31.5-22一31的奥黛丽的体形都呈沙漏形,腰一臀比例都是0.7。
但是,很多观念产生后, 就仿佛有自己的生命, 会按自身的逻辑运行,如果周围环境变了, 最后反而会产生与其起源相背的效果。 对于男人的审美观来说, 这种不幸的规律在两方面得到体现。
从女人这方面, 由于男人的审美观产生于几万年前, 那时人类还在山洞里过着朝不保夕的苦日子,因此女人的身体特征,能够完全忠实地反映出她们的实际状况。 而随着人类的处境的改善,女人们开始采取各种措施自我粉饰,智胜男人的判断系统。
由于庞大的市场需求, 人们在对皮肤和头发的保养和化妆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已经成了一种军备竞赛,甚至本来是不施粉黛的年轻姑娘,也开始提前保养起来。再加上去皱拉皮和隆胸抽脂技术的发展,以至于如果护理得法, 中年妇女也可以具有保持住多少几分青春少女的外貌。男人的年龄检测系统一般是有效起作用的,但如果他遇见一个风韵犹存的女人时, 也就是说, 她有年轻的外表, 这个系统就出错了。因此,在演艺界常有些姐弟恋的故事发生, 而普通人身上这种情况发生得少得多, 除了因为金钱和就是因为女星们多半比较长于打扮保养,以致在相貌上较有欺骗性。比方说黛米·摩尔,她在影片《脱衣舞娘》中饰演一个脱衣舞明星。那时她已生育了3个孩子,但是她的身体看起来还是像没有生过孩子的少女一样。 所以她在与布鲁斯威利斯中年离婚后, 竟然还成功搭上了小她15岁的阿什顿·库切,终成正果。 如果是一般的40岁妇女, 这时离婚后多半只能找到个秃顶老伴了。
除此外,即使是日常的服装, 也是女人们用来忽悠男人的工具。19世纪前的欧洲淑女, 人们不仅用紧衣胸衣勒出细腰、把上身挤得高耸一些,而且使用衬垫以及金属笼架在臀部周围形成扇形张开的敞裙,来夸张地突出女性的特征。 即使是高跟鞋,其实也主要不是为了使女性看起来高几英寸(女性的身高在很多文化中并不重要),还有更多其他的益处。模特维罗尼卡·韦伯直言不讳:穿高跟鞋就像“把你的屁股放在座垫上”。由于重心放在脚前掌,身体不稳,穿高跟鞋迫使女性把肩向后放、背向后弓,这使她们的胸部变得更大,腹部更平坦,臀部更圆更挺翘。除此之外,正是使用高跟鞋才使臀部扭动起来。 因此,据说很多男人都对穿高跟鞋的女人有特殊的情结, 其来有自。
而从男人这方面来讲, 适度从来就不是人类的美德,尤其不是男人的美德。男人喜欢女人的某些特征, 常会走过头, “越大越好“往往是他们的口号。 这种倾向倒也是有生物基础的。
生物学家道金斯讲过一个故事: 成熟的雌刺鱼腹内充满鱼卵,鼓胀的大肚子非常显眼。他的老师廷博根发现,一个极其粗糙的、略现细长的银白色模型,尽管以我们的眼光看,一点不像刺鱼,但由于它有个鼓鼓的圆“肚子”,所以引得雄刺鱼对它作出全部交配动作。在廷博根创建的研究院里,用所谓的“性炸弹”做过一些实验。“性炸弹”是个梨形物体,圆圆的、鼓鼓的,但并不长。无论怎么看,没有人会把它想象成鱼的样子。然而,它却能更有效地激起雄鱼的性欲。刺鱼“性炸弹”是超级刺激因子——比实物(雌鱼)更有效的刺激因子——的一个典型例子。
那对男人来说, 女人相对他们而言的第二性征, 有时就变得明显越好, 直到违反了初衷,反而对女人的健康和生育能力有害。 。各个种族的女性无一例外地演化成将脂肪沉积在乳房处,男人们可以根据该处脂肪的沉积信号,来评估这一器官的哺乳功能。但是, 乳房的大小并不与哺乳能力成正比, 因为乳汁实际上是由乳腺组织而不是由乳房脂肪分泌的,所以也许胸部过大, 只是表明里面的脂肪多, 到需要产奶时,反而没有空间来容纳乳汁哩。广东人有一句很有哲理的俗语“奶大饿死崽”,可惜他们的近邻香港人不能理解,一味地热爱波霸。 同样,腰细也不是越细越好,从古代的“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到现代面黄肌瘦的超级名模,都说明了男人的愚蠢会给热爱他们的女同胞们造成多大的灾难。 至于臀部, 因为女性臀部都有脂肪沉积,所以这一现象既是健康的可靠标志,但它同时是产道宽阔的一个虚假信号(因为臀部脂肪与产道是否宽广无关)。实际上,幸运的男人锻炼时的两个目标, 增加肌肉和减少脂肪是相辅相成的, 而可怜的女人却要求准确地在某处增加脂肪某处减少脂肪,实在有点强人所难。 除了年轻时那几年, 从统计学上讲,模特是极少见的能把纤细的身材和玲珑的曲线结合在一起的人,普通人不能拿她们的标准来要求自已。不断努力中的女人是胖亦忧, 瘦亦忧, 然则何时而乐哉 ,曰: 黄河水清,男人眼瞎之日也。
当然, 男人的偏好也是有些文化因素的影响。 事实上中国男人传统上对胸部的要求不是很高,现在对大胸部的迷恋, 可能是受香港人和日本人的影响。 香港人作为英国人的殖民地, 很自然会对宗主国产生向往之情。 由于欧洲女人相比亚洲人来说胸部大一些, 因此香港人的波霸情结也就比较强。至于说臀部嘛, 其实本来也是适当大小就好。 世界上臀部最大的女性,是南非洲的桑族(即布须曼人、霍屯督人)女性和孟加拉湾安达曼群岛女性。她们的脂肪集中在臀部,以致于造成医学上臀脂过多的情况。在19世纪还有一位可怜的桑族妇女因此被抓到伦敦去, 成为世界博览会的展品。(匹妇无罪,盛臀其罪乎?) 臀部的美观可能主要在于翘度, 因为一般年轻女子会比较翘 ,而上了年纪就开始下垂了 ,因此也成为年轻的标志。 遗憾的是, 在这一点上东亚人由于臀线较低, 看起来比较塌 ,所以也不如黑人或白人的丰臀引人遐思。 (我这可不是乱说, 其实臀线低除了外观方面,也会影响弹跳力。 举两个例子。 有位女排国手回忆说她们80年代有一阵连输古巴好多次, 被教练痛骂。 她很委屈地说, 身体条件不一样嘛 , 你看人家古巴姑娘,屁股又圆又翘 , 上面放个收音机都不会掉下来。 其实男人也一样。 刘翔夺冠后, 他的教练很得意地说, 他经过特殊训练, 硬是把小刘的臀线提起来, 所以才在欧美人占优势的项目中领先了。 所以苦心打造身材的中国姑娘们应该找这位教练好好探讨一下。)其实这也不只是中国人的问题。日本人虽然比较发达, 但崇拜欧美习惯了, 所以也象香港人一样乱迷波霸。 他们还有个特别的麻烦,腿又短又粗,(据说是因为他们老坐在榻榻米,中国人是坐椅子的, 就没这问题),在欧洲人长腿的刺激下,也变得特别喜欢松鸠菜菜子这样少见的九头身美女。全球化是有些不好的地方, 搞得我们亚洲人国粹都丢了, 还被迫以已之短对敌之长。 想当年,中国文人捧着臭哄哄的三寸金莲, 馋得口水乱流。 而日本武士看着跪坐着的艺伎和服里露出的雪白脖子, 听说也是很HIGH 的样子。俱往矣,古老神秘的东方性感 !
在这里也要给男人说句公道话.男人倒不是只对相貌感兴趣.但由于不论是对男人还是女人,相貌在非正式的短期交往中比在真诚、正式的长期交往中作用更大。而大多数男人出于遗传利益,都比女人更强烈地希望碰到一种非正式的、临时性的男女关系,所以相貌在男人心目中的位置就显得尤为重要。调查表明, 当男人和女人被问到对约会伙伴的智力要求时,他们的回答都是平均水平. 但是, 男人对临时性伙伴的要求则可以放到平均线以下, 而对稳定约会伙伴的智力要求则高得多, 对配偶的要求就更高了. 因此,美貌只能在初识时吸引眼球,但在长期的交往中其优势就会不断下降了. 而且,一个女人过分性感反而可能会让男人把注意力过分集中在外貌上, 这样反而会在心理把她定位为潜在的性伙伴而不是生活伴侣,或者说, 外表光鲜反而可能使她被物化了.
但对于长得并非那么符合男人的审美观的女人来说,另一个好消息是,时代不同了, 女人的幸福, 不全寄托在是否找到可意的老公, 自己也有了事业和追求。那么在职场上,相貌漂亮和事业成功就并非象择偶一样有正相关性了。 漂亮的女人当然会被认为更有女人味, 但这同时意味着别人会认为她过于柔弱的,缺少坚强和果敢精神。研究发现,凡是需要待人接物技巧的工作,如果由美丽的女性去做定会得到很高的报酬;但是如果是需要顶着压力去做的工作、需要具备迅速的判断能力的工作或者激励他人的工作,漂亮的女人去做不仅得不到高报酬,而且甚至可能陷于极端不利的处境。其它的研究也指出, 甚至生意上的成功与装束上的性吸引力几乎是不相容的。如果你在办公室里打扮得性感妖艳,不管你实际能力如何, 同事不会把你当成可以顶住压力共同工作的伙伴, 客户也不会把你当成可以严肃谈判的对手,倒是会招来一些性骚扰。这到底还是一个男人统治的世界.(男人的色情狂倾向,怎么高估都不过分. 连老不死的沙龙都到处跟人说, 和赖斯谈判时, 她的一双美腿,晃得他无法自持).因此, 职业顾问都劝告女性在工作场所服装要端庄, 倒不是出于保守的价值观.这种情况甚至包括声音。 成年男子的声音比一般成年女子的声音低沉、响亮。这是因为男子的声带比较长,喉咙也比较大。这使得他们的讲话听起来更单调、平滑。女子的声音一般更柔和、稍带喘息声,并且使用更广的音调范围。 为了使声音听起来更有磁性,女子过去说话时常用夸张的音高并且故意带有喘息声。例如,对日本妇女做的一项研究显示:她们把音高设定在400Hz (这是一个婴儿的音域范围)。这种典型的女声对男人来说也是一种性感的表现。 但是, 在看重能力的世界里, 用这种声音讲话的女人是否能胜任工作会让人产生怀疑。于是,常在公众场合露面的女人们压低了说话声音。有人告诉玛格丽特·撒切尔,她的声音听起来又尖又细。撒切尔马上学习了声乐课努力降低她的音高。 据统计, 从40年代到90年代, 英国妇女说话的声音平均降低了几个音高,这与她们更多的离开家庭参加工作趋势正好是同时发生的。 现在的女人,说话更象男人了。 林志玲的嗲声嗲气,其实在几十年前可以比较受欢迎,现在就有些招人烦, 因为现实中几乎没有多少女人会再这么讲话了。
在此顺便谈谈玉米崇拜背后的含义. 对春春的热爱和厌恶,在不同的人群中都是很极端的. 经常会听到有人愤愤地说:男人婆. 当然这种评价是很不公平的.男人婆按我的理解, 应该是象韩红那类厚度超过宽度的剽悍女子。 春春神情腼腆,面庞清秀, 正如张楚说的, “我觉得她蛮女孩的”, 和臭男人有什么关系. 关键在于, 春春不是有很明显的成年女性特征, 这让习惯于把所有异性都视在潜在性对象的男人们很不适应. 飞猪和平客这两个坏家伙,还在他们的博客上做了”生男生女都一样”和”多小都找得到”的假广告来调侃.(嗨 飞猪这种迷恋林志玲的没品家伙 ).我的想法是,与其说春春象男人, 不如说她象十一二岁还没有明显的性别意识的小女孩. 在这个充满焦虑的时代(维舟叹道:”想想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空气不好,男人很坏;诱惑很多,老得太快……”),玉米们只有在春春身上, 才能看到她们在进入青春期前的纯真时代,那时, 她们的快乐和美丽都是纯粹的,只为自已,而不是为了男人们的猥琐目光.
注: 本文的例子和数据来自《漂亮者生存》﹑《性趣何为》﹑《伊甸园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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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奥威尔有句牢骚话: “人生就是受苦,只有极其天真或极其愚蠢的人才不这么想。 ”这听起来就是抑郁症患者的话。 但即使是最幸运最乐观的人, 在一生中多少也会有一些时候这样想。 但每个人都本能地觉得自己是个好人, 即使做了坏事也是有苦衷的。因此大家都会对这世界产生不满:为什么我这个好人没好报? 或者说, 我本来是个好人, 为什么老天要强迫我做坏事? 但如果经常这么想, 估计精神都要崩溃掉, 因此,人们不得不寻找各种理论, 来说服自己在这个不理想的世界中心平气和地呆下去。
要想出这类理论, 你首先要先判定这世界是由什么来操纵的。 总的来说, 你的选择不过三种,纯粹的偶然, 客观规律, 以及某类人格化的主宰。如果你相信伟大的偶然性女神的话(也许你是对的),恭喜你, 估计你是会郁闷终生了。 正如托马斯 哈代的诗中所写:
Hap 偶然
If but some vengeful god would call to me 但求有个复仇之神从天上喊我,
From up the sky, and laugh: "Thou suffering thing, 并且大笑着说;“受苦受难的东西!
Know that thy sorrow is my ecstasy, 要明白你的哀戚正是我的娱乐,
That thy love's loss is my hate's profiting!" 你的爱之亏损正是我的恨之盈利!”
Then would I bear it, clench myself, and die, 那时啊,我将默然忍受,坚持至死,
Steeled by the sense of ire unmerited; 在不公正的神谴之下心如铁石;
Half-eased in that a Powerfuller than I 同时又因我所流的全部眼泪
Had willed and meted me the tears I shed. 均由比我更强者判定,而稍感宽慰。
But not so. How arrives it joy lies slain, 可惜并无此事。为什么欢乐被杀戮,
And why unblooms the best hope ever sown? — 为什么播下的美好希望从未实现?—
Crass Casualty obstructs the sun and rain, 是纯粹的偶然遮住了阳光雨露,
And dicing Time for gladness casts a moan. . . . 掷子的时运不掷欢欣却掷出悲叹……
These purblind Doomsters had as readily strown 这些盲目的裁判本来能在我的旅途
Blisses about my pilgrimage as pain. 播撒幸福,并不比播撒痛苦更难。
至于客观规律, 解释科学可以, 也是很难给人安慰的。 你就是对地震的原因了如指掌,又如何对自已解释在地震中遇难的偏偏是你的亲人呢? 这时候,如果有人说服你,他的遇难, 可能是因他的不为人知的罪孽而受罚, 或者他不过是回到了慈爱的上帝的怀抱, 那么, 你的悲痛应该会更快地得到缓解。 当然, 这也就意味着, 你不得不转而相信一个人格化的, 有着可以理解的道德观的上帝。 然而,上帝的全能性和他的正义性, 在这充满了不幸的世界里,要如何协调呢?
印度人比较猾头,想出了一套简直无法驳倒的理论,即“业”和“轮回“的观念。它们让你相信, 你在这世上的一切遭遇, 都不过是一个无穷无尽的因果链上的一些环节。虽说你硬想不起来上辈子干了啥子缺德事,但你倒霉肯定是有原因的,所以也没法发脾气。 而且如果你积德行善的话, 下辈子说不定真能享福, 你信也罢, 不信也罢。 当然, 其后隐藏的前提,是这个世界是被一台极其强大的机器(“计算中的上帝“?)所控制, 它象勤勉的簿计员一样, 毫无遗漏地记下了每个人一生的一切行为, 并按公式换算了相应的待遇。如果世界真是这样, 那倒也不错。 反正大家转世前都要喝孟婆汤的, 也没办法再跟这个机器老大哥查一查,看他有没作假帐。
希腊哲学则另辟奚径, 干脆否认了恶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 苏格拉底先断言, 没有什么样能伤害一个好人, 因为灵魂的幸福是最高的幸福,而灵魂“由于不道德的行为而受损,由于道德的行为而受益。”斯多噶派进一步说明, 恶不过是宇宙过程中的一种必然的伴随物, 肉体受损, 亲人丧亡都不能称之为恶, 只是永恒正确的宇宙进程的一部分, 所以,关键在于你的心态。这种想法, 虽然有点睁着眼睛说瞎话, 其中倒也确有铮铮之气在,可惜只能对安慰少数自许为精英的人的心, 对大多数人来说相信和实践实在太难。何况,斯多噶派的理论按其内在逻辑发展下去,就和小乘佛教一样, 因为认定“因爱故生忧,因爱故生怖”,所以决定“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这样,为了解除人生的痛苦, 竟不惜放弃人性中最宝贵的感情。正如汤因比指出, 对他们来说, 逃避痛苦, 远比追求幸福重要得多, 这无异于因噎废食。 ( 我在大四时, 读过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译者何怀宏在后记中写道, 斯多噶派的人生理念,对于饱经沧桑的乱世老人来说是有很大的安慰作用,但对于对生活还抱有希望的人, 就太消极了)。
至于基督教, 虽然看起来和佛教大不相同, 实际上却殊途同归。 首先, 为了解释人生的苦难,说了个亚当堕落的故事。(这相当于“业”的作用)。 接着, 为了给信众以希望, 又用耶稣替世人赎罪,以及天堂和最后审判日来吸引人们过道德的生活。(这相当于“轮回”的作用)。不过我觉 的这些理论的说服力还不如佛教呢。 且不说凭什么人类要为祖先的错误来背负原罪,既然亚当夫妻和蛇都是上帝的造物,他们的罪岂不也要上帝负责么?
现代倒是有些新的神正论比较有意思。 里奈乌—希克的神正论指出, 如果说上帝造人时就全赋予善 ,那么这种 不过是一种现成的东西,根本无需人的自由参与和道德抉择,那么这种善有什么意义呢 而如果人们在种种充满困难和考验的境况中做出自由的自我负责的道德选择, 这种善才有价值。而且, 如果上帝一开始就完全按自已的样子造人, 那人类与他的造主的关系就全无自由可言, 只有在上帝和人之间从最初就保持一定的距离, 形成人的自私本性和上帝的道德召唤中的对立关系, 才能体现出人类对道德的自由选择。 至于自然方面的痛苦, 人家上帝本来就不是“一个人为他的爱畜创造一个笼子”,而是要把世界作为一个“塑造灵魂之谷”(THE VADE OF SOLE-MAKING), 人们要在其间接受挑战,克服困难,才能成为“上帝的儿女。“。这种说法倒是挺有励志作用的, 乍一听很让年轻人热血沸腾。不过经阅过世事的人, 不禁会问, 这个塑造灵魂的过程,是否一定要有如此多的罪恶和痛苦?而经历过充满苦难的一生, 有几个人能够磨砺意志,清洁精神, 又有多少人只是滞留于平庸,甚或日渐堕落?
另一方面, 格里芬的过程神学的神正论则限制了上帝的全能性,从而指出,创造必有风险,必有代价。因为恶的存在若是缺乏可能性和现实性,那么善的创造也无从谈起。上帝创造的善,正是通过善与恶的相互冲突得以体现,并通过二者在质与量上的价值对比得以证实的。 那么,上帝创造这个世界是否值得, 就取决于他认为这个世界上的肯定性价值是否值得我们去承受否定性经验的风险。 当然,鉴于这个世界的现状, 可见上帝认为他做出了正确的取舍。 正如莱布尼茨的那句老话: 这个世界是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世界。 但是, 且不说这种乐观主义几百年前就被伏尔泰驳得体无完肤, 就算它是真的,也很难在道德上站得住脚。 如果正如上面所说, 那上帝就是以痛苦为代价, 来使人获得更丰富更复杂的创造体验。也许对于某些猛人来说(这种猛是从他们的多巴胺奖励系统的敏感性的意义上来说的),为了过上复杂刺激的生活,值得忍受各种痛苦,但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不可接受的, 何况这种诀择是上帝替他们做出的。 再说了, 这世上善与恶的对比,又是谁来判断呢? 乱世出诗人, 那么为了杜甫的诗, 安史之乱值得吗? 在这种情况下, 上帝就不再是新约里慈爱的父亲,而只是象个大企业的CEO。 当然, 也许他做出了正确的判断, 但作为随时可能为了企业利益而被牺牲的小职员们, 会从道德上倾慕他吗?
不过, 在现实世界中, 我们还是可以在不同的世界观中飘来移去, 依我们的心境而定。但《地狱是上帝不在的地方》里的世界和现实世界的不同, 天使的降临几乎成为一种自然现象, 而地狱也是时常可以见到。这就堵死了对人生不义的无神论解释。 而且,神的作为与凡人的道德观几乎毫无关系,但要上天堂,却又要求人们的衷心信仰。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当然是可以真的信仰神的大能, 但如何信仰神的正义和慈爱呢? 这篇小说是因为《约伯记》而来, 但到了结尾, 作者的结论和几千年前的希伯来人一样暧昧不定。 说来, 对于在有神的世界里人类的道德观所面临的困境, 《战争与回忆》里的一个章节写得最为动人.虽然我在中学时曾反复阅读,却难以理解:
埃伦把讲稿放在读经台上,朝四下看看,抹了一下胡须。他以一种单调乏味的上课姿态用正规德语悦耳动听、慢条斯理地讲了起来。
“莎士比亚似乎觉得《伊利亚特》通篇故事无聊已极,这是很有意思的。他在自己的剧本《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里重述了整个故事,并且把自己的意见借那个玩世不恭的懦夫忒耳西忒斯的嘴说了出来——‘问题不过是为了一个忘八和一个婊子’。”
这句引文埃伦。杰斯特罗用的是英文,然后他十分拘谨地微笑了笑,把它译成了德语。
“莎士比亚笔下的另一个更为出名的懦夫福斯塔夫象埃默森一样,也认为战争总的说来只不过是周期性的发狂。‘谁得到荣誉?星期三死去的人。’我们猜想莎士比亚同意他这个不朽的胖子的意见。他写的关于特洛亚战争的戏《特洛伊罗斯》,并不具有他最出色的悲剧的特点,因为疯狂并不可悲。疯狂不是滑稽的,就是可怕的,大部分战争文学也是如此;《好兵帅克》也好,《西线无战事》也好。
“但是《伊利亚特》是一部史诗般的悲剧。它写的跟《特洛伊罗斯》是同一场战争的故事,不过具有一个决定性的差别。莎士比亚把神全去掉了,然而使《伊利亚特》壮丽可畏的正是那些神。
“因为荷马的赫克托耳和阿喀琉斯卷入了希腊诸神的一场争吵。神明各助一方。他们降临到尘世间的战场上来进行干预,把直接扔过来杀伤的武器招架开,乔装改扮地出来制造麻烦,或是把他们宠爱的人从困境中搭救出去。一场光荣的真刀真枪的较量,变成了一场嘲弄的事情,变成了超自然的、无形无影的魔法师之间的一场斗智。战斗人员全成了仅仅是身不由己的棋子。”
娜塔丽侧过脸去瞥了听众一眼。从来没有象这样的听众!他们在特莱西恩施塔特缺乏娱乐,缺乏光明,连一丁点儿安慰也没有,所以他们全神贯注在一次文学讲话上,就象别地方的人聚精会神地听一位著名的小提琴家的独奏会,或是看一部扣人心弦的电影似的。
杰斯特罗以同样平稳、迂腐的口吻回顾了《伊利亚特》的背景情况:帕里斯为了美色把金苹果赠送给了阿佛洛狄忒;奥林匹斯圣山上接下去发生的战事;帕里斯被海伦——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阿佛洛狄忒许给他的酬劳——所诱惑;以及那场不可避免的战争,因为她是一位已婚的希腊王后而他是一位特洛伊的王子。双方都是杰出的人,一点儿也不在意忘八、婊子或是拐子,他们全卷了进去。就他们来说,一旦打起仗来,荣誉就受到了威胁。
“可是在这场卑劣的争吵中,是什么给了《伊利亚特》里的英雄人物那种宏伟的气魄呢?是不是他们不顾神明见异思迁、反复无常的干涉,表现出的那种一往无前的战斗意志呢?在一个不公正、不可测的局面里,愚蠢的歹人得胜,有本领的好人倒下,而不可思议的意外事件往往牵制并决定了战斗的胜负。是不是他们在这样一个局面中为了荣誉而以生命去冒险这一点呢?在一场无意义、不公正、荒谬愚蠢的战斗中战斗下去,战斗到死,象男子汉大丈夫那样战斗!这是人类问题中最古老的问题,无意义的邪恶的问题,在战场上给戏剧化了。这就是荷马所看到而莎士比亚所忽略了的悲剧。”
杰斯特罗停住,翻了一页,直勾勾地望着听众,消瘦的脸上显得死白,两眼在凹陷下的眼窝里睁得很大。倘使听众先前是沉默的,他们这时却安静得象那么许多具死尸一样。
“总而言之《伊利亚特》的世界是一个幼稚而可鄙的陷阱。赫克托耳的光荣在于,在这样一个陷阱里,他一举一动如此高尚,以致全能的上帝,倘使有上帝的话,一定会自豪而怜惜地伤心落泪。自豪,因为他用一把尘土创造出了一个这么高超的人。怜惜,因为在他修修补补的世界上,一个赫克托耳必须不公正地死去,而他的可怜的尸体必须在尘土中给拖着走。但是荷马不知道什么全能的上帝。故事中有诸神之父宙斯,然而谁能说他在干些什么呢?也许他假扮成人世间一个发呆的姑娘的丈夫、一头公牛或是一只天鹅,正去欺侮那个姑娘。希腊神话现在给人淡忘了,这并不足为奇。”
杰斯特罗翻讲稿的那种满怀厌恶的手势,意想不到地使凝神细听的听众犹疑不定地笑了起来。杰斯特罗把讲稿塞进衣袋,离开读经台,走上前来,瞪眼望着听众,通常平静的脸上显得有些激动。突然,他用另一种声音说话,这使娜塔丽吓了一跳,因为他改讲起意第绪语来了。以前,他从来没用这种语言发表过演讲。
“好吧。现在,让我们用自己的语言来谈谈这个问题。让我们谈谈我们自己的一首史诗。你们记得,撒旦对上帝说:”约伯自然是正直的。他有七个儿子,三个女儿,是乌斯境内最富有的人。干嘛不正直呢?瞧瞧正直多么合算。一个通情达理的世界!一种美好的安排!约伯实在并不正直,他只是一个机灵的犹太人。恶人全是些大傻子。你只要把他的报酬拿走,那么看看他还会多么正直!‘“’好,把报酬拿走,‘上帝说。于是在一天之内抢劫者把约伯的财富全部抢走,一阵飓风使他的十个孩子全部丧生。约伯怎么呢?他十分哀悼。’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他说,’赏赐的是上帝,收取的也是上帝,上帝的名是应当称颂的。‘”这样上帝向撒旦提出挑战。’你瞧见吗?他仍旧很正直。是一个好人。‘“’以皮代
皮‘,撒旦回答。’一个人真正关心的就是他的性命。把他变成一个骨头架子——一个有病的、受掠夺的、丧失了亲人的骨头架子,让这个高傲的犹太人除了自身的臭皮囊包骨头外,什么也不剩——‘”
杰斯特罗发不出声音来了。他摇摇头,清了清嗓子,用一只手抹了一下眼睛,沙哑地说了下去。“上帝说:”好,随便对他怎样,就是不要杀死他。‘约伯患了一种可怕的疾病。他成了一个十分讨厌的人,不能呆在自己的家里,于是他爬出去,坐在一个灰堆上,用瓦片刮他的毒疮。他什么话也没说。他的财富给夺走了,他的孩子给毫无意识地杀死了,他自己的身体也成了一个可怕的、恶臭的骨头架子,上上下下长满了毒疮,可他沉默不语。他的三个虔诚的朋友来安慰他。接下去就展开了一场辩论。
“哦,朋友们,是一场什么样的辩论啊!多么粗犷的韵文,对人类情况具有什么样的洞察力啊!我告诉你们,荷马在约伯面前黯然失色;埃斯库罗斯在魄力方面遇见了对手,在理解力方面遇见了老师;但丁和弥尔顿坐在这位作家的脚下,始终没领会他。他是谁?没人知道。是一位古代的犹太人。他懂得生活是怎么回事,就是这样。他懂得生活,就象我们在特莱西恩施塔特也懂得生活一样。”
他停住,用忧伤的眼睛直盯着他的侄女。娜塔丽感到激动、惶惑,就要落下泪来,急切地等着听他接下去要说的话。等他再说下去时,虽然他眼睛望着别处,她却觉得他是在对她说话。
“在《约伯记》中,象在大多数伟大的艺术作品中那样,主要的情节是很简单的。安慰他的人坚持认为,既然只有一位全能的上帝统治着世界,那么就必然有意义。因此,约伯一定是有罪的。让他检查自己的所作所为,坦白认错,痛加悔改。所不知道的就是,他的罪过是什么。
“约怕用一篇又一篇高超的议论展开反击。不知道的情况一定掌握在上帝手里,不在他这方面。他跟他们一样虔诚。他知道全能的上帝存在,世界必然具有意义。可是他这个可怜的失去了亲人、遍体毒疮的骨头架子现在知道,世界事实上并不是总有意义,做好事得好报也并没有保证,而且狂妄不公正的行为也是有形世界和现世的一部分。他的信仰要求他表明自己是无罪的,要不然他就在亵读上帝的名义了!
他愿意承认,全能的上帝能够把一个人的生活搞糟;如果上帝会这么做,那么整个世界就一片混乱,他也就不是一位全能的上帝了。这一点约伯决不会承认。他要一个答复。
“他得到了一个答复!一个什么样的答复啊!一个什么也没有答复的答复。上帝终于在一阵呼啸的暴风中亲自讲话了。‘你是谁,竟敢来责备我。你能希望理解我为什么做一件事,以及怎样做一件事吗?创世的时候,你在场吗?你能理解星星、动物、生活中的无数奇迹这种种令人惊叹的事物吗?你,生活了短短一刹那然后就死去的一个小爬虫,你能理解吗?’”我的朋友们,约伯胜利了!你们明白吗?上帝以他的大声咆哮承认了约伯的主要论点,即:不知道的情况掌握在上帝手里!上帝仅仅声称,他的理由是约怕所无法理解的。这一点约伯完全乐于承认。随着主要的论点解决了以后,约伯深自谦卑,不止是感到满意,他拜伏下去。
“这样这出戏结束了。上帝谴责那些安慰约伯的人,说他们很不正确地讲到他自己,同时称赞约伯,说他坚持真理。他归还了约伯的财富。约怕又有了七个儿子和三个女儿。他又活了一百四十年,见到自己的孙儿女和曾孙儿女,去世时年纪很大,生活美满,受人尊敬。”
典丽而流畅的意第绪语到此结束。杰斯特罗回到读经台上去,从衣袋里把讲稿取出来,翻了好几页。他抬脸朝听众望了望。
“满意了吗?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是不是呢?比那个荒谬、悲惨的《伊利亚特》犹太气息浓厚得多?
“你们这么肯定吗?亲爱的犹太朋友们,死去的那十个儿女又怎样了呢?上帝待他们的公道在哪儿?那个父亲,那个母亲又怎样了呢?就是过了一百四十年,约伯心上的那些疮伤能愈合起来吗?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想想看!过于深奥,使约伯无法理解的那不知道的情况又是什么呢?我们可理解,我们难道这么聪明吗?撒旦不过讥消上帝,使他下令作出这个毫无意义的考验。难怪上帝要通过一阵暴风大肆咆哮,来使约伯闭口不说了!上帝在自己创造的人面前不觉得惭愧吗?约伯的举动是不是比上帝更高超些呢?”
杰斯特罗耸了耸肩,摊开两手,脸神也松弛下来,露出了一丝愁闷的微笑,使娜塔丽想起了查理。卓别林。
“不过我是在阐明《伊利亚特》。在《伊利亚特》中,肉眼看不见的势力水火不能相容,这就造成了一个充满无意义的邪恶的有形世界。在《约伯记》中却不是如此。撒旦根本没有权势。他并不是基督教的撒旦,不是但丁的巨大怪物,不是弥尔顿的骄傲的叛逆者,一点儿也不是。他的一举一动,都需要取得上帝的许可。
“那么撒旦到底是什么人,上帝为什么在暴风中作出的答复里不提到他呢?‘撒旦’一词在希伯来文中的意思是‘对手’。书上对我们怎么说的呢?上帝跟他自己展开辩论吗?他问自己这个莫大的创举是否有意义?而在回答中,他不是指出延伸到好几千光年的那些熄灭了的星系,而是指出人,就是能意识到他的存在、执行他的意志、测量这些星系的那一把尘土。尤其是指出正直的人,即,就尊严和善良而言,能以创世主本人为标准来衡量自己的那一小撮尘土。这个考验确立了什么别的呢?
《伊利亚特》里的英雄人物,比软弱可鄙的神明不公正地进行争吵高超出许多。
“《约伯记》中的英雄人物在最无意义、最骇人听闻的不公正行为下,坚守住了全能的独一无二的上帝的真理,迫使上帝终于扪心自问,承认自己不很公正,尽可能对造成的损害予以补救。
“在《伊利亚特》中,并没什么不公正的行为需要补救。结果,只有盲目的命运在约伯身上,上帝必须不问好歹,为发生的一切负起责任。约伯是圣经中唯一的英雄人物。在其他各书中,有战斗人员、族长、立法人、先知等。这却是坐在一个灰堆上,符合于世上的尺度,符合于以色列上帝的高度的唯一人士——约伯,一个可怜的、骨瘦如柴、伤心失望的乞丐。
“约伯是什么人呢?
“什么人也不是。‘约伯从来就没诞生,从来就没存在,’犹太教法典这么说。‘他是一则寓言。’”说明什么真理的寓言?
“好,我们现在讲到这上边来了。历史上谁始终不肯承认没有上帝,始终不肯承认世界毫无意义呢?谁经受了一次又一次考验,一次义一次掠夺,一次又一次屠杀,经历了一世纪又一世纪,可是还抬脸望着天空,有时是用垂死的眼睛望着天空,并且喊道:”我主上帝,我主是独一无二的?‘“谁到了晚年还会迫使上帝从暴风中作出那样的答复呢?谁将看到谬误的安慰者受到斥责,过去的荣誉再次恢复过来,看到一代代幸福的儿女和孙儿女,直到第四代呢?谁到那种时候还把不知道的情况留给上帝去决定,称颂他的名字,并且喊道:”赏赐的是上帝,收取的也是上帝,上帝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不会是《伊利亚特》中那个高贵的希腊人,他已经不存在了。不!除了灰堆上的那个生病、遇劫的骨头架子外,没有别人。除了上帝心爱的人,只活了短短一刹那就死去的那个小爬虫,不愧于上帝创造的那一把尘土,除了他之外,没有别人。没有别人,只有约伯。他就是向全能的上帝提出敌对性挑战的唯一答复,要是有一位上帝而且有一个答复的话。那就是约伯这个卑鄙的犹太人。“
杰斯特罗用惊呆了的神气瞪眼望着雅雀无声的听众,然后趔趔趄趄地朝着第一排听众走了过去。乌达姆跳起身,轻轻把他搀扶到座位上。听众并不鼓掌,并不交谈,并不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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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里让人深思的, 不是为什么有些人会反对使用审美干扰镜(爱美之心, 人皆有之嘛。 看到美人, 自然会使人愉悦)而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提倡使用审美干扰镜 要求不能让外貌美来影响对他人的判断呢?因为以貌取人, 虽然是人的本能,却又让人隐隐地觉得不妥当, 准确地说, 是政治上不正确。
从我现在的角度想, 对这个问题的思路大概是这样: 美貌本身有它进化上的价值, 比如身体的对称性, 皮肤的光泽度, 女性的黄金腰臀比等等, 具体可以参看《漂亮者生存》.所以对人类来说,相貌既然与后代的遗传利益有关, 自然美貌是好的, 丑陋是坏的. 但问题在于,人类慢慢发展出了复杂的思想, 因此判断一个人的价值, 不能再仅仅从他(她)的遗传上的价值考虑. 在原始社会里, 由于生活环境和分工的单调,部落成员的理想(多砍几颗人头,多采几粒浆果之类)几乎是完全一样的, 价值观也都一样(所以有这么句名言”印第安人都是精神复制品”),那么在这种精神平等(贫乏?)的情况下, 美貌者自然也优于丑陋者(当然, 极少数充满智慧的丑老头丑老太除外).而在传统社会里, 男人的不同才能开始得到发挥,人们开始认识到男人的价值并不在于他的外貌, 而在于能力和品质,因此虽然传说中的英雄大多也很帅, 但丑怪的好汉倒也不少. 至于女人嘛, 她们还是没有出头天. 对于男权社会来讲, 女人还只是繁衍后代的工具, 那么她们生理上的价值(也就是相貌)还是最重要, 因此对女子的价值 断, 还是以相貌为主. 即使在给小孩看的童话里, 女主人公的主要特点也基本上是惊人的美貌,而那些坏女人, 比如继母的女儿们, 多半是些丑姑娘. 当然,现代社会就不一样了, 既然女人们受的是和男人一样的教育, 做的是一样的工作, 那么, 对她们的判断, 就不应只是她们遗传上的价值, 还应该是能力人格之类的吧. 但是, 人类的本能既然是在祖先环境里形成的, 那么,当人们第一次见到某个异性里,就本能地从生育伙伴的角度出发来打量,所以不免以貌取人。 当然, 如果是有长期的接触的话那就不一样。 但是, 由于现代社会流动性大, 面试,推销,演艺之类的场合更讲究初次印象, 因此 美者自然是大占上风。 这种情境对于明明知道人的价格不能以外貌来衡量的人来说, 自然就会觉得很是困扰。《冰与火之歌》里的凯特琳有一次感叹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生物比一个丑陋的女人更为不幸的呢? 这话真是深得我心.对于一个相貌平平的女子来说, 即使她再聪明有趣,能干大方,对于大多数人来说, 她首先只能算是个丑女人, 然后才是其它。 所以, 因此小蒋想出的这个审美干扰器,确实是很不错的一个东西.
再说到这个政治上不正确。小说中壁垒分明的双方, 提倡使用审美干扰器的, 多半是大学生,这和现实中支持政治正确性的群体也完全一样。 我见过的比较准确的政治正确性的定义, 是“ 60年代以来在美国学术界逐渐形成的人文社科研究的活动和实践中的潜规则, 其基本内涵是, 在涉及种族和性别差异,环境生态 发达世界和第三世界差距 以及强势与弱势者和多数与少数派间的差异等议题上, 永远存在一个不可逾越的伦理底线, 即你要么保持缄默要么就是站在弱者的立场上说话, 否则就有歧视的嫌疑。 ”貌寝者也算是弱势群体, 因此对他们的歧视,也算是政治不正确的一部分。
政治正确性所反对的是对弱者的歧视, 认为无论身份能力如何, 不同的人有着相同的价值, 这就决定它的左翼和自由派的色彩, 也由于它的过于理想主义, 以至于这个词在很多时候实际是当贬义词来用的。为什么说它是理想主义得有些过火的呢 ?因为, 它延续着基督教道德的传统, 与人类的本能有激烈的冲突。
按尼采的分类, 有两种伦理观点, 主人的道德观(HERREN-MORAL)和奴隶的道德观(HERDEN-MORAL)。他赞美他认为在身为贵族的少数者才可能有的某种品质(骄傲,残忍,战争的本能,对艺术的欣赏能力),而多数人(他称为“粗制滥造的”)只应当是少数人完成优越性的手段 , 不可认为他们有要求幸福或福利的权利前者的前提, 因此主人的道德观正是建立在人类的价值是天生不平等基础上的。 而他所厌憎的基督教/民主/社会主义所提倡的奴隶道德, 否认人与人之间有任何根本的价值区别,认为高贵者需要俯就卑贱者。
但其实尼采没有必要大力反对奴隶道德,提倡主人道德。 因为主人道德本来说是植根于人的本性, 人人生而知之, 反而是奴隶道德, 需要后天的多方灌输,还不一定会成功。人类是有着啄序的动物, 这意味着社会等级制度在所有人类社会中都是存在的, 即使是类似猩猩社会的那种微妙形式。由于社会地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男性的生殖机会, 而男性的生殖成功则可能因此存在巨大差异,因此,通过自然选择,就很容易造成对低地位的极度厌恶的本能。 进而, 为了体现自己与它人的相对社会地位, 人们在不同的文化中都会选择蔑视,漠视, 厌恶等各种表达方式。 在社会地位的竞争过程中,人们会因为成功而自豪,因失败而屈辱 。 因此, 认为某些人比另一些人更有价值,并把他们的利益凌驾于他人之上, 根本不用提倡, 只要你能自认为是这个“某些人”的一部分。在这种竞争中, 力量是最终的美德, 软弱是唯一的过错。 生存下去取得胜利就是善 , 而失败屈服就是恶。 这种主人道德,正是所有社会初始的道德观。 大卫丹比在初读《伊利亚特》时, 震惊于诗里的野蛮激情和现代意义上的伦理的完全缺失,我以前在读一本印第安神话时, 也对这一点感到很不舒服。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象雅典这种民主社会的出现,自然就出现了人人平等的伦理观。而基督教作为被征服平族和下层民众的宗教, 积极传播这种道德观是很自然的。 从这一点来说, 奴隶道德这个名称确实是贴切的。 这种道德观自然也是有客观的基础, 一方面, 人类到底是同类, 相互之类有同情之心是自然的。 另一方面, 虽然事实上社会永远是不公平的, 但既然上位者已经占尽了便宜, 那么对下位者多少给一点尊重, 免得他们狗急跳墙, 也不失为明智之举。主人道德其实是能做但不能多说的。 尼采一方面要鼓吹利自己主义, 另一方面又号召人们为了超人的出现而作出自我牺牲。可又有谁会甘居下人而不想与超人为伴呢?同时,商业社会和民主制的发展, 都要建立在人人平等的价值观上, 这也是尼采特别厌恶英国这个市侩国家的原因。
但是, 主人道德到底是源于人类天性的,因此自然有一种特殊的吸引力。而奴隶道德, 因为它对社会地位的漠视意味着打击人们往上爬的雄心(那可是人类的大部分丰功伟绩的动力源泉), 确实有着戕害生命力的功效。 尼采的一番攻击基督教道德的话, 即使是极其厌恶他的罗素也觉得很有些动人的力量:
“在基督教中我们反对的是什么东西呢? 反对的是它存心要毁掉强者,要挫折他们的锐气,要利用他们的疲惫虚弱的时刻,要把他们的自豪的信心转化为焦虑和良心苦恼;反对的是它懂得怎样毒化最高贵的本能,使它染上病症,一直到它的力量 它的权力意志转而向内反对它自己-----一直到强者由于过度的自卑和自我牺牲而死亡;那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死法, 帕斯卡尔就是最著名的实例。“
奴隶道德的最新形式, 即政治正确性,以其对人类平等的珍视,让人肃然起敬, 但又因为它与人类天性的背离,时常显出不切实际的方面。
比方说, 男女平等是很不错, 但两性之间生理确实不同, 女性需要养育子女, 而且生育期也比男性短得多。那么,基于两性平等的原理而实行的轻易离婚,以及双方的平分财产,意味着女方的财政负担要重得多, 而且实际上重新找配偶的机会也会比男方少很多。 而对于弱国的同情, 使得人们经常把第三世界的落后与帝国主义的剥削挂钩。 但在非殖民化已多年的今天, 再说这些其实于事无补。 “它对人们的主观努力来说是消极的, 培关了光责备别人的不健康倾向, 即俣它是有理的,也最好是把它收藏起来。“还有, 政治正确性出于对穷人的同情,总是把他们的处境归因于外界因素,怯于指出穷人自身的不足之处。 结果,一味的救济使得美国自六十年代以来, 出现了以前从没有过的阶层, 即长期甘居社会底层,以救济和犯罪为生的真正的下层阶级。他们已失了往上爬的美国梦, 反而认为,反正我们黑鬼就是受欺负的,根本用不着努力。
至于说到对相貌的歧视,倒是比较有希望纠正。这审美干扰镜虽是空中楼阁,但已经出现了克制这种歧视的手段 ,那就是———韩式整容。 神奇的整容术会让你对美女的追求变得滑稽可笑。比方说, 你对一个美女一见钟情,大献殷勤, 终成眷属, 然后生下一个小丑八怪。 你怀疑是在医院抱错了,这时她羞答答地给你看了她童年的照片。从此,你就会改变以貌取人的恶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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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悟》里面的两个具有超级智力的人, 最后不得不决一死战, 因为他们在得到高于常人的能力时, 做出了不同的诀择,一个只想领会到终极的智慧,做个自了汉。 一个则想用他的能力为世人服务。
呃,不管他们最后胜负如何,对于见识高于常人的人来说, 这是很典型的两种选择。汤因比在分析罗马帝国后期为何高度思辩的哲学反而败给了奴隶们创立的基督教时,指出原因正是哲学家们的自视高贵。 退入了所谓“冷静镇定的世界”, 宣布“毁灭了的世界的碎片不会打动我”,他们所得到的内心安宁和满足, 是以放弃对世人的感情为代价的。他们并没有达到他们所企望的神圣高度,反而使自已降低到亚人的地步(在另一个地方, 汤因比用了个比较厚道的词“有怪癖的人”), 与耶稣相比(“你到大路上和篱笆外面, 叫那些人进来, 坐满我的屋子。”),有云泥之判。
至于说我们智力平凡的常人嘛, 也会遇上这种问题。小时候看过的一本叫《古楼幻影》的科幻小说集里, 有篇苏联的小说。一位科学家发明了一种新型的机器人,给它们输入一个总的指令,它们就可以按此来计划自己的活动,所以也可以说是为机器人订了个人生目标。 没多久这些机器人就造反起来, 把这科学家赶进山里。 科学家的一个朋友赶过来找他, 问他给机器人编了什么指令,他回答说“ 自我完善”。 这个朋友就下山去找机器人,路上遇到机器人的头领。 它抱怨说虽然它到处收罗配件, 大大扩展了自己的功能, 但总是泱泱不乐, 其它机器人也是一样。 这个朋友就答应帮它们的忙。 第二天, 科学家被叫下山, 发现机器人们都在快快活活地工作,对他也友好起来。 他的朋友说, 我只是把它们的总指令改了一下:“我为人类服务。”这故事听起来是很象思想教材, 但里面也并非没有真理在。 自我完善当然永远没有尽头, 无尽之探求是很痛苦的。 何况,人性中自有要求他人承认的强烈愿望,智力的高低并不会影响这一点。 虽然我自幼性情乖僻,幸好六年级时读了这一篇小说, 所以好歹没有走上反社会的道路。(当然, 咳咳,在《古楼幻影》里我还生平第一次读到了一段情色描写,这也从另一方面加强了我对生活的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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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时在《飞碟探索》 (现在提起这种伪科学杂志真不好意思 )里看到一种猜想. 人类因为是左右对称的动物, 所以思想方法也自然以两分法为基础, 比如对与错, 善与恶等等. 要遇到放射形的智能生物, 比方说由海星什么的进化来的家伙, 说不定没这种概念, 那真不知要如何交流才好.
这种两分法, 在人类对空间概念上也很明显, 如前与后, 左与右,上与下等。因为空间比时间直观得多, 因此也许我们对时间的概念, 也自然而然地被我们引用空间的概念来做了未必合适的类比。以现在为中点, 我们再分出一边是过去, 一边是现在. 在这种基础上, 人们本能地会把未来和过去当成一类东西, 就象卡莱尔所说的那样:“即将到来的时间在已经到来的时间中等待着, 不为人知,却已分明成型,注定要发生,不可避免。 ”
但是, 正如柯林武德说道:“在隐喻中时间通常被我们…想象成小溪流或某种持续不断、始终不变地流淌的事物…(不过)小溪流的隐喻毫无意味,除非它强调小溪流是受岸堤限制的。…未来的事件不会真的在等待出现的时机(就像在剧院的人们等待轮到他们在售票处买票一样):那样事件根本还不存在,因而也不可能被加以分类研究。只有现在是真实的;过去和未来是理想化的,虚无缥缈。 坚持这一点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我们习惯于‘受空间条件限制的时间’,也习惯于象理解空间一样想象时间, 这使得我们认为过去和未来存在着…就象我们沿着牛津大街踱过圣母院时抹大拉和万灵无时无刻不存在着一样。”
在《你一生的故事》里, 外星人八肢桶可真的就是放射形的生物,因此对他们来说, 未必有什么上下左右的空间观念,当然也就未必有过去现在将来的时间观念了。 那个“我”既然学会了他们的同步思维方式,对未来的观念可能就不一样了。或者说, 本来无未来, 预见与自由意志之间的矛盾 也就无从说起了。 康德说时间和空间不是现实存在的, 只不过是人类的一种感性直观形式, 倒也不一定全是乱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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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终于找到了显克微支的《卫国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边塞喋血记》。前两部《火与剑》和《洪流》可都是81和82年出版的(我还都是在旧书店买的), 当时说第三部叫 《潘· 米海依尔》。我都等了许多年了。 有时会担心想梅汝恺这老同志可能都不在人世了, 他不在大概谁也不会去译,译出来也不好看,于是很是郁闷,时隔一阵就要GOOGLE一下。 去年偶然查到,还真出了第三部,改叫《边塞喋血记》,又到处没得卖。旌旗网上说是还有,结果汇款完竟然说没货了, 把我气得。 上个月灵机一动,到孔夫子上查旧书,总算搞到了。
到底心境和年少时不一样了, 边看边觉得好笑, 这把年纪了还在读这种古典浪漫爱国主义小说。 虽然《火与剑》,《洪流》,还有《十字军骑士》都是我少年时反复阅读的小说, 但我对显克微克总是对不上眼。对贵族身份的推崇,以及对异教的蔑视,都和我的价值观完全相反,因此我对波兰人也不是很喜欢。其实波兰人也就因为这种莫名其妙的自高自大, 所以复国后才又得罪了周围的一票国家,被德国攻击时邻居纷纷趁火打劫。显克微支小说里的正面人物, 除了小沃以外,其它那些斯克谢图斯基,克密达之类的也很是让我讨厌,女主角也多半很呆板,海仑娜公主到最后快被描写成母猪了(生了十二个男孩,开始要生女孩了,这就是显克微支理想中的波兰女性),奥仑卡简直是干瘪的爱国主义的人形化身。 倒是《火与剑》中的反角鲍庚让我很是喜爱,因此对打败他的小沃怀恨了些年。喜爱卖弄风情的安纽霞 (“鞑靼人虏人为奴,可你呢,你虏奴那许多人的心。”),我也倾心了多年,本想第三部她就可以和小沃终成眷属了,没想到《边塞喋血记》一开始就让她莫明其妙地暴病身亡,然后塞 给小沃一个故作可爱状的天真少女..好你个显老儿, 咱们又结下梁子了, 敢情老子这些年都白等了啊.
虽然梅老爷子在前言中极力否认,《边塞喋血记》实是这三部曲里最差的一部,人物苍白,故事也基本上是瞎掰.我想老显写这本书那一年可能心情比较阴郁,很血腥地描写了反角阿伊雅是怎样被慢慢折磨死的. 总是快快活活的小沃,在殉国前也只是跟妻子留下一句话: “尘世生命算不得什么.”那一年发生什么事啦, 是他个人生活有问题,还是波兰的独立事业又有挫折么?
虽说抱怨了半天,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的.正如我小时候在《故事会》中读到的一个故事: 一位王子去解救被恶魔禁锢的公主. 沿途有几个闲人加入了他的行列, 如赌徒、 吹笛人、 眼镜匠等. 历经艰险到达魔窟后 , 这些人纷纷派上了用场. 赌徒缠住了看门的巨人,还蠃光了他的钱. 吹笛人吹起了催眠曲, 使得喷火龙呼呼大睡. 最后王子终于冲到了公主的卧室. 进门前, 眼镜匠坚持让他戴上一副眼镜. 进门后, 公主就问, “我好看吗?”王子回答, “当然.”公主微笑地喝下一瓶水, 再问, “现在我是不是更好看呢? “ 王子答道, “ 再也没有比你更美的了. “ 回去的路上, 眼镜匠告诉王子, 恶魔给公主施了法,变得异常丑陋. 只有在王子不嫌弃的情况下, 公主才能喝下药水, 恢复美貌. 他的眼镜就是用来破除魔法的.王子笑笑说, “ 其实你本不用让我戴上那副眼镜. 经过这么多艰难困苦, 不管见到的公主多么丑 , 在我心中也还是和天仙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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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那德国人HANS有点冤。当然这家伙确实不是个东西 , 但影片到最后搞得好象另外那三个人的悲惨命运都是他造成的, 这未免有些不公平。
先说餐厅老板SZABO。他救过HANS的命, HANS后来也救过他。 但HANS一开始就说得很清楚嘛, ONE EYE FOR ONE EYE, 对他这种生意人来说, 回报一次就算拉倒了, 所以SZABO指望HANS后来一直罩着他其实是很不现实的 ,早些时侯还是有机会跑路的么。
再说钢琴师ANDRAS。他的死乍一看好象和HANS有关,但仔细一想,他又不是犹太人,就算拒绝为德国军官弹琴,也不会有什么多严重的后果。 其实杀死他的心的, 不是HANS, 而是他的情人ILONA 。 一开始ANDRAS穷困之极,连外套都只有一件,却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富有的老板的情人ILONA。 虽然ILONA在生日时,由于受他写的GLOOMY SUNDAY的感动而和他在一起, 但想想看, 两个人都是SZABO的雇员, 第二天都被炒掉怎么办。 所以当SZABO主动提出两个人分享 ILONA时(啧啧,陕西话里这叫拉边套好象), ANDRAS无言地同意了,, 垂头丧气地帮SZABO提土豆回餐馆。接下来, SZABO帮他卖出了GLOOMY SUNDAY的版权, 所以, 那一夜SZABO就自然而然地带ILONA回家风流,而ANDRAS则在他家楼下抽了满地烟头。现在ANDRAS就欠了SZABO大大的人情, 为了ILONA, 两人只好成为某种天知道的好友。但在这种三角关系中, ANDRAS无疑每天都觉得屈辱和受压制。 所以当最后他误以为ILONA也和HANS有染,就彻底崩溃了。 ANDRAS死后,SZABO感怀伤世, 说道:“EVERY ONE HAS HIS DIGNITY 。 WE GET HURT, WE GET INSULTED。 AND WE CAN STAND IT AS LONG AS WE CAN HANG ON TO THE LAST SHRED OF DIGNITY。BUT IF ONE BUCKET OF SHIT AFTER ANOTHER IS DUPMED ON YOUR HEAD,PERHAPS IT IS BETTER TO DEPART THIS WORLD。 TO LEAVE BUT WITH DIGNITY。” SZABO其实是因为自己犹太人的身份而感叹,但用来说ANDRAS在这爱情关系中的感受, 却也同样贴切。 只是ANDRAS的这两个情人和情敌兼好友,到他死后都无法明了他的真正死因。 人们可能受到的最大伤害,往往是来自最亲近的人啊。
片中有个著名的温馨场面, 两个男人躺在ILONA的两侧做幸福状。 据说还很快被某韩片模仿。哎,人们为什么总是要挑战自己的本能呢? 象波伏瓦自视非凡,和萨特保持着所谓“自由情侣“的关系,乍看很是脱俗, 其实心里还是和平凡女子一样有妒有恨吧。 她在四十年代写的《女客》, 描写一个有点象她本人的女子, 为了挑战爱情独占和妒忌的本能, 故意给她的男友介绍了另一个女子,期望三人能保持互不约束的理想关系,但最后还是忍不住妒意谋杀了那个女子。莫非也是以此自况么? (传说她常常咒骂萨特的众多情妇为“寡妇们”)。
顺便感叹一下, 象我这样被社会生物学毒害的可怜虫, 实在不适合看文艺片。看着一个个激情镜头,却总是觉得味同嚼蜡,头脑里有一个令人厌烦的声音在不停地唠叨“天哪,这样不符合他(她)的遗传利益啊!”。
不说这么郁闷的事。 听完一首动人的乐曲,临时起意回家自尽, 想起来就觉得很爽。影片里我最喜欢的自杀场面, 要算MENDAL
家
小姐割腕自尽那一场。不过, 把血滴到脸盆不是很理想,如果手晃动一下滴到地板就不好了。如果能象古罗马人那样,把割开的手腕放在浴盆里,让流水把血带走,就完美无缺了。 自杀好赖也是一种社会行为么, 保持尸体整洁美观是很重要的,小朋友以后寻短见时千万要注意,不可图一时之快。 比方说, 剖腹看似很酷,但如果见到事后肠子流得满地的现场就不会这么想了。虽说千利休可以把肠子挂到烧茶的铁架上, 等到水开了才死,不过对一般人来说显然很难。(请介错帮忙,那种剖腹可不地道)至于另一种比较性感的做法,象海明威一样, 把猎枪塞到嘴里,轰得脑浆四贱,乍一看也是很MANLY, 但下任房东就倒霉了, 还得重新粉刷天花板和墙壁。我们要以损人利己为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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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蒙巴》让我颇为失望。靠,这竟然是2000年才拍的片子?怎么一副左翼政治宣传片的样子? 对于西方人, 这部电影的内容也许有些新鲜,但对我们共产主义阵营来说,却尽是些老生常谈。 我们可是一开始就从来没有怀疑过, 正义的卢蒙巴同志,肯定是被帝国主义 指使冲伯集团杀害的么。 要是这片子是70年代东欧某国拍的, 倒还说得过去。
呃, 我并不否认片中所讲的事实,只是从常理来想, 一个高大全的悲怆英雄,被周围邪恶的帝国主义、阴险的军阀和唯利是图的分裂主义分子联手摧垮,实在不象是非洲的现实政治可能出现的情景。 苏联对卢蒙巴之死是很惋惜的(莫斯科不是有所著名的卢蒙巴大学么),总觉得如果他能活下来的话, 也许就可以把共产主义势力引入非洲。 美国人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才恨透了他。 但如今回想, 卢蒙巴即使能保住权力的话, 也成不了非洲的卡斯特罗, 最多是黑皮肤的苏加诺而已。
其实扎伊尔(噢, 现在又叫民主刚果了)和印尼, 作为分处两洲的大国, 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代发展中, 都有很多相似之处。 因此, 通过与印尼作比较,也许可以帮助理解卢蒙巴的命运的不可抗拒性。
首先, 扎伊尔与印尼都是被殖民者硬捏成的人工国家。 在比利时人来之前, 刚果盆地的部落各自为政,他们的共同点, 只是都落到比利时人的手下, 而不是落到法国人或英国人手下(这一点,从比属刚果和法属刚果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 扎伊尔这个名字, 还是到1971年,卢蒙巴的谋害者蒙博托将全国的地名都非洲化时另起的。 至于印尼,在荷兰人到来之前, 最强大的室利佛逝和满者伯夷只分别控制过苏门答腊和爪哇的一部分 ,现代印尼的各个部分,从来就没有过互相隶属关系,而且也有着各自的文化传统。 甚至印度尼西亚这个词, 也是到了1928年,苏加诺他们为了代替荷属东印度这个屈辱的名称才发明出来的。 这样, 当国家独立时, 建国者们尽管不肯承认, 他们都不得不成为殖民者的继承人,尽力维系新国家的统一。 实行集中制还是联邦制,允不允许前殖民地的某些部分独立, 都成为困扰他们的最大难题。 在印尼,外岛对爪哇控制的离心倾向,一直是印尼的大问题。由于苏加诺的权力基础一直在爪哇 ,因此他与政敌的对立, 就往往表现在爪哇与外岛的对立。 对外岛来说, 这个新的印尼, 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爪哇帝国主义 而比属刚果独立没几天, 加丹加省就急着独立, 这也是卢蒙巴之死的直接原因。 卢蒙巴的政敌,包括卡萨武布和冲伯, 都出身强大的部族, 有天然的独立或分权的倾向。 而出身弱小部族的卢蒙巴, 坚持国家的统一, 但背后没有部族势力的支持,加上军队的倒戈 ,一开始就注定了悲剧的命运。
另外, 和其它前殖民地不同的是, 这两国的前统治者, 都是欧洲的二流国家。 一开始比属刚果其实是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通过冒险建立的私人领地, 到1908年才交给政府来抵债 。 虽然当时英法德为了非洲每块不毛之地都准备大打出手, 但因为刚果盆地的中央位置,任何一个大国得到它后都能确保在整个非洲的优势地位,博奕的结果是大国们反而同意把这里留给比利时这个无足轻重的小国。至于荷属东印度, 在19世纪初,如果英国愿意的话,很容易就可以把荷兰人赶走。但英国担心他们对荷兰统治的挑战可以会引起其它大国的效仿,因此决定,他们自己不挑战荷兰人,也不许其它大国这样做。 这样,国力日衰的荷兰才能一直统治着这里。这两个弱国不费多少力气就统治着比本国大许多倍的领土, 可见殖民地人民的政治意识和民族意识是多么低下。实际上, 印尼的独立, 确实是拜日本人所赐,而比属刚果的独立, 则是由于比利时人根本没有意志来抗拒殖民地独立的潮流。殖民者的软弱,带来的结果就是殖民地独立过程异乎寻常的迅速。 日本占领印尼后,荷兰人几百年建立起的威信瞬间崩溃。虽然战后贼心不死的荷兰人又打了回来, 而且很轻易就打垮了印尼军, 但美国一威胁要停止援助,国内还在饿肚子的荷兰人就赶紧自动消失。 而1959年比属刚果的民族主义运动突然爆发,比利时政府 猝宣布在半年中撤离,所以还算是态度比较好的帝国主义者了。 但是,独立来得突然, 新国家就暴露出准备不足的问题了。
独立前两个殖民地的政治控制都集中宗主国, 没有为实行自治或训练当地人文官做任何准备。而且本地精英的人数也严重不足。 比属刚果的教育集中在初等教育, 当地人中没有医生, 没有工程师,也没有高级政府官员,在多达25000的军队中竟没有一位非洲军官。至于说印尼,到了1940年,西方化中学的毕业生还不到250人,大学毕业生只有37人。 独立后, 有效率的行政人员严重不足。“战后印尼的领导层既未受过良好的培养,又无从政的经验。少数受过欧式教育的社会民主主义者,抱负不凡,但与本地居民缺乏联系。”刚果就更是这样。 因此,要维系新国家的正常运转,建国者们就需要有稳固的权力基础,那就只能在现代政党和军队中找了。 除非出身军阀,不然谁都知道军队是很危险的同盟者。 苏加诺除了自己的民族党,还在印尼共产党这个第一大党和军队之间搞平衡,可惜这两个支持者之间水火不容, 最后军队还是找机会消灭了印尼共产党,再把苏加诺搞下台。 而卢蒙巴的党在比利时军入侵后也没什么作为, 最后他一手栽培的参谋长蒙博托也成了他的掘墓人。
其实比利时人的入侵并不能算是卢蒙巴之死的主因。 荷兰人不也入侵了印尼,还抓了苏加诺,那又如何? 非殖民化的趋势完全是不可阻挡的, 比利时人总不好再一直呆下去, 好马还不吃回头草呢。 但问题是, 即使是比利时人撤退时卢蒙巴还在总理位置上,最后他还是会被军队取代的。卢蒙巴的人品和才干就算比苏加诺强,也没法把这么个国家扭到一起。军队是这种草创国家里唯一的严密组织, 军人的统治,似乎是避免政治混乱和经济崩溃而不得不接受的必要之恶。卢蒙巴之死,主要是他同时也呼吁苏联的援助,因此不可避免地被戴上了红帽子。( 说来苏联的支援真是不祥之物啊,何况还是只有口头上的支援。)
有趣的是, 就连卢蒙巴和苏加诺的继承人,苏哈托和蒙博托,就颇为相似。且不就他们名字中各有一个托字(多不好的一个字,搞得堂堂国家元首一听就是个骗子),而且都挤进了贪污犯排行榜的前三位(还有一个是马科斯)。 头号巨贪苏哈托挪用公款数额在150亿至350亿美元之间 ,蒙博托则把50亿美元据为己有。当然,非洲人是比较纯朴的。 正如卢蒙巴的政治手腕明显不如苏加诺, 蒙博托不但钱赚得少,手脚也很笨拙。 他主要是靠出卖国家矿产,甚至直接从央行转钱来致富的。 人家苏哈托就有格调多了,基本上是利用手中掌握的政治权力,扶植子女和亲友构筑商业帝国,从而在经商中获取暴利。 当然,客观条件不一样, 苏哈托也不是从小就这么聪明,还不是靠林绍良们这些知情识趣的华人支的招么?这两个家伙的比较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一个亚洲人和一个非洲人在某英国大学留学时结为好友, 回国后都飞黄腾达,当了部长。 一次非洲部长到那个亚洲国家访问,他的同学自豪地带他参观了自己豪华的别墅,并指着窗外, 告诉他外面那100公里的铁路是由他负责修建的。 “什么,我昨天刚刚经过那条铁路, 只有50公里左右嘛!”“对了,另外50公里, 就是我的这座别墅。”第二年,亚洲部长也去访问他的同学的国家, 他同学也自豪地向他展示了豪华的别墅, 也同样指着窗外,说那100公里铁路是由他负责建造的。 “什么铁路啊, 我什么都没见到?”“对了, 这条铁路, 就是我的这座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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